為進一步改造市容,更進一步增強民眾環保意識,自99年起1月1日起民眾家中如有過期、剩藥回收前,應先洽詢醫療院所或併入一般垃圾車將剩餘藥物清除後,再將空藥瓶容器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或回收商回收。
詳情請洽 高雄縣環保局第一科 楊瑞峯 先生﹝07-7351500轉1113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