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年考取研究所、大專院校獎學金申請自98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不指定

executive , 2009/07/28 16:43 , 新聞公告 , 評論(0) , 閱讀(1008) , Via 本站原創 | |

鄉公所於 9881日至831日止受理98年考取研究所、大專院校及獎學金申請,需申請民眾請檢附戶籍謄本(須本鄉永安國中畢業且設籍本鄉半年以上,非永安國中畢業者須設籍達三年以上)、家長及申請人印章及錄取通知單正本(影本加蓋校戳);若無錄取通知單者,請附錄取名單(可網路下載)、切結書及繳費證明單,請備好以上資料至本所服務台填寫申請單,逾期不予受理,另考取高中第一、二志願部分,由本鄉永安國中逕向本所申請,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所民政課承辦人莊小姐 07-6912716*5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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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永安鄉公所辦理獎學金獎勵規約(橫)

2.獎學金切結書


3.永安鄉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(考取)